各部门、单位:
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定于4月16日(星期日)下午召开校(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15:30
二、会议地点:长清校区艺体中心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校(院)领导班子成员、近期退出班子的老领导,校(院)纪委委员、全体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代表、专职组织员代表、师生党员代表、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
四、其他事项
1.党支部书记代表、专职组织员代表、师生党员代表等由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2.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
3.参会人员需提前15分钟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坐。
4.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遵守会场秩序,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模式,中途不得擅自离开会场。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